智能工程学院关于修订课程/实验教学大纲的通知
摘要:
引题:
关键字:
各教研室及课程负责人:
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处《关于修订课程/实验教学大纲的通知》(2025年6月16日发)的工作要求,为保障教学质量规范性与课程实施科学性,现组织全院开展教学大纲修订工作。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,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执行:
严格参照塔里木理工学院《XXX》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,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(涉及理论/实践学时分配、重点章节标注、评分细则量化等内容,具体见附件),请各学院(部)对课程/实验教学大纲进行修改完善。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,严格参照要求逐一核对调整。
请各教研室及课程负责人于本周四上午10:00前,将汇总材料发送至学院综合办(冯老师)处。
附件:课程教学大纲相关要求对照表
智能工程学院综合办
2025年6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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